我所喜欢的优秀作文1000字
前一秒在整房间,这一秒做在电脑前.哈,上帝毕竟是公平的,天晓得我有多讨厌整东西.不过我所谓的整理好象也只是把原来堆在桌子上的东西现在堆进抽屉里,就像Dorothy叠被子就是把被子滚成一个球,恩,反正我是不叠被子,又不是不睡了。
父母不在家,自由的感觉就是好.开了两台电脑没人管,开了音乐,是那首Oh,Aaron。我也觉得自己最近不太正常,先是主动让爸爸删了mp3中的古典音乐,然后全灌了疯狂英语。我同桌就问我,是不是很喜欢听快歌啊,我说还好吧,谈不上喜欢。
真的是谈不上喜欢的,听着打发时间罢了,既然是打发时间,很没有必要让自己压抑的.很多东西都是如此,仅仅是一种惯性.生活对我是如此,我也可如此对它。
其实这样说,多少有些不太积极了.鸟鸣涧有次就说,年轻人应该积极向上~我在电脑那头抿嘴笑,因为我在一瞬间看到的是阳光下花开花落,几乎没有凋零的机会了。
自己知道喜欢的是什么,比如唐璜中那段石像赴约,比如最爱的Mozart的安魂曲,如果说是轻快的简直是笑话了.这是真实的喜欢,骨子里的喜欢了。
再如前几天换博客模版,花了很长时间,因为在一直踌躇.开始的雪景,是喜欢的.但看长了,就很腻味了.像孩子得到一件梦寐以求的玩具后觉得不过如此,便丢一边,由它去落灰.深蓝的雪景,妖娆着有点诡异,衬着文字的黑色,微有点灰蒙蒙,像透着抹不开的愁思窥视着什么似的,那是不能单纯说黑色的颜色.所以那时我是考虑给这样的博客配乐的,莫索尔斯基的荒山之夜,大概这样会很有感觉.后来的两个模版都很短命,深色的背景,和我的气质很不配呢.喜欢的是像iPodshuffle的那种风格,简约又不失个性的,最好是唯美的白色.
我对白色也是喜欢到骨子里的,从小到大,一直不变的..应该可以说是上学期吧,写关于颜色的文章,我写白色的.第一篇老师评像意识流第二篇老师评我居然读不懂你的文章了,是你的水平太高,还是我的水平太底.看得我很是郁闷呢。
末一篇还是大作文,可我真的是写我所喜欢的.那次全班整体都写得很好,那次的评语是我那学期作文本上最糟糕的。
老师的水平没有那么底,就像我的水平没有那么高.否则她不会是我老师,我也不会是她的学生。
喜欢可不可以任性一点呢?